根据《共青团贺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贺州市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经自愿申报、学院推荐、资格审查、联合评议等程序,决定拟推荐以下团体和个人:
(一)贺州市五四红旗团委
共青团贺州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委员会
共青团贺州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委员会
(二)贺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
贺州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应用化学2020级2班团支部
(三)贺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
农英杰、韦海婵、吴德峰
(四)贺州市优秀共青团员
李思璇、冯意、叶嘉瑶、农顺雲、梁家城
(五)贺州市优秀青年志愿者
宾清林、杨少栋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30日。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,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,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,于2024年4月8日前邮寄或直送校团委办公室(地址:西校区行政楼127办公室,电话:0774-5228631,电子邮箱:hzxygqt@126.com)。
共青团贺州学院委员会
2024年3月25日